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2016年9月,为加强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作,原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下发了《山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和各地下矿山企业把采空区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治理工作。
据统计,山西省共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303家,361个系统,而通过排查,其中133个生产系统有采空区614个,采空区总面积720万平方米,总体积1.163亿立方米。
各地下矿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的采矿方法和地质条件情况,分别采用崩落、封闭、充填、搬迁居民等方法进行治理。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把许可关和复工复产关,对治理不达要求的一律不准生产建设和安全生产许可,治理不达标的不准复工复产,要本着“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治理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保证治理效果。对已完成治理工作的要将采矿作业与采空区治理工作能够有机结合,避免出现新的采空区。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在矿山安全、技术管理与矿山标准化资料管理进行对接,加强对采空区治理情况的资料收集,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对新增的采空区进行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