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在原则上是禁止新建露天矿山。特别是省、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严禁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已经开展的露天矿山项目要全面退出。同时,各有关县(市)区还要对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露天矿山开采区划布局进行规划和调整,明确禁止露天开采矿山的范围。
对于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1、不留人员、2、不留采矿设备3、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当地政府立即取缔。对证照不齐全或证照齐全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未通过验收的矿山,由当地政府组织依法关闭,及时注销或吊销有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关闭工作。